“普及宪法知识、加强宪法教育、弘扬宪法精神、增强法治观念”,我们在行动。 1982年12月4日,我国现行的82宪法正式实施;2014年11月1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将12月4日定为我国“宪法日”的决定。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制度,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。
2018年11月1日下午14时47分,“学宪法,讲宪法”主题班会在综合楼405展开,市营1081,1802班全体同学参与会议。会议由二班班长王梦杰主持,围绕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”主题开展讨论。同学们认真学习宪法知识,结合自己日常学习的内容,在活动中理解、升华自己对宪法的认识。
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,在全国政法机关学习宪法、相信宪法、信仰宪法的大背景下,更应当主动的去了解宪法、理解宪法,为未来的工作、思想打下良好的基础。(图文/经管学院 审核/鲁萍)